评不上工伤等级情况怎么办
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时,工伤职工仍可依法享受相应工伤待遇。具体如下:
1. 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,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未达伤残等级,工伤职工无法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伤残津贴等伤残相关待遇,但不影响其他工伤基本待遇的享受。
2.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,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;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,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,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3. 工伤治疗期间,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药品目录、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,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,以及经医疗机构证明、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、食宿费用,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。
(注:原文本中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”字段不存在,无需修改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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